全校教师及学生:
由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申报的“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批立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的要求,现将项目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相关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合力搭建碳中和能源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与科研交流“大平台”,引领推进碳中和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为我国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6-24个月;
访问学者(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3-12个月;
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3-6个月。
二、申报时间
2023年人员申报第二批次CSC网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10日。
三、申报流程
(1)2023年6月30日前,有意向申请该创新项目的师生需加入报名QQ群:799539618,该项目需通过学校申报,基金委不受理个人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6月30日前加入报名QQ群进行项目报名。
(2)2023年8月20日前,有意向申请该创新项目的师生需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取得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亲笔签名、以及其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3)2023年8月2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审核;
(4)2023年9月1日-10日:协作组成员高校项目负责部门组织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研究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五、报名方式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许老师
邮箱:sygcxytyb@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