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全面了解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所属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真填报《2022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省科技厅认定(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含2022年新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
2.省科技厅登记备案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含2022年新备案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填报时间
1.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报时间:
2023年3月13日9时-2023年4月3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网上填报。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运行报告是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评估和创新基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支持人员重复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针对重复人员过多的同类平台,请各依托单位谋划选择保留一个平台。年报评定结束后,将以各平台填报的年报人员情况作为最新备案人员备案。
2.请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用户填报、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三个环节工作,逾期系统不再开放。鼓励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照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流程做好2022年度报告工作。
3.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各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如实填报,年报数据不得重复填报使用,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4.省科技厅将根据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度运行报告情况,依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连续两年未履行年度报告的予以撤销;对不符合条件备案条件的,逐步清理。
联系人及电话:
平台科联系人及电话:姜珊珊 孙明艳 0459-6503617
填报技术咨询电话(省科技厅):0451-82651341
填报业务咨询(省科技厅):0451-82632603
科研处平台科
2023年3月14日